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佛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试行意见》(佛府办〔2015〕8号)精神及《佛山市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检验室、批发市场检测室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通告》工作安排,经过检验室(检测室)相关单位建设申请、评审申请以及区局初审、第三方机构专家组现场评审,我局初步确定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有限公司等5家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检验室、佛山市易运物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等 10家批发市场检测室为分配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传真等方式反映真实、客观、准确、具体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人: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郑晓锋,电话:0757-82789970;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霍少秋,电话:0757-82789957;
佛山市纪委派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陈文,电话:0757-82789969。
附件:佛山市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检验室、批发市场检测室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对象名单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