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食安办起草了本意见和方案。为使文件更具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询意见时间为2017年5月4日至5月10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以下形式反馈至市食安办:
(一)传真:0757-82789903;
(二)电子邮件:fs83996983@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 佛山市食品摊贩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征求
意见稿)
2. 佛山市食品摊贩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附件下载:佛山市食品摊贩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doc
附件下载:佛山市食品摊贩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