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2-11-28 信息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字 大 中 小】
答:截至2008年1月29日,我省获批准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批发企业见名单 http://www.gdda.gov.cn/webpublish/block.73.view.detail.newsdetail?key=10967
请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企业认真审查购买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依法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