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3日,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中发现:
1.非法购进“蜈蚣”(11cm)40条、“水蛭”100克,不能提供上述中药饮片的合法购进单据;
2.采购药品无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3.在药品陈列区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
4.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无设置专柜并醒目标识;
5.销售新康泰克氨麻美敏片(Ⅱ)(批号17110098)购进10盒,售出9盒,未登记购买者的姓名及身份证;
6.配送单上未签署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及验收日期;
7.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人员未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8.销售药品不能开具销售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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