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7-13 信息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文字 大 中 小】
各区食安办,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有效期的通知》(粤食安办健〔2018〕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