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058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25  信息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字   

陈爱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建议》(案号:20170058)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由我局主要领导亲自领办,并与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工商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政府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佛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总体安排,我市继续严格按照《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要求,深入开展和完善我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以下简称“家禽生鲜上市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部署,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领导高度重视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5日,副省长邓海光连续主持召开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疫情防控工作会议,1月10日,佛山市召开全市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常务副市长蔡家华强调:一要加强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防控工作;二要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三要加强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四要加强疾控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病的能力。

2.全面深入部署。进一步加强家禽生鲜上市工作,市食安办于1月11日组织各区食安办,市、区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计生、住建、商务等部门参加了全省加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家禽生鲜上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于会后组织与会市级部门共同商讨家禽生鲜上市工作长效监管机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达成共识,要求各区切实认清我市H7N9禽流感疫情形势,保持高度警惕,按照省、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全力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和我市家禽生鲜上市工作。同时,提出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联合执法及督查暗访行动,科学扩大限制区,制定统一市场标准,加大食品安全及禽流感防控科学知识宣传力度等工作要求。各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家禽生鲜上市工作会议,部署屠宰企业补贴、市场落实“1110”制度、联合执法检查等家禽生鲜上市各项工作。

3.建立长效机制。市食安办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对巩固家禽生鲜上市工作成效进行了研究部署,并将其列入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十大重点工程”之一的“放心肉菜”保障工程和今年我市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项目中,提出了严格落实非限制区“1110”制度、对家禽屠宰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暗访或突击检查、加大禽流感疫情及逐步扩大限制区范围等措施计划。

(二)沟通协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加强对各区的督查指导。市食安办定期组织市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计生、住建等部门到各区调研,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详细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我市家禽生鲜上市工作成效,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办,要求各区政府进一步提高对家禽生鲜上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完善工作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措施

2.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交流。市食安办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家禽生鲜上市工作座谈会,强化沟通协调机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暗访并适时通报,组织专项督查,加强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和调动市民参与积极性,运用绩效考评推动工作。市卫生计生局定期组织市农业局、食局、住建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气象局以及各区专家召开专家研讨会,专题研究禽流感疫情防控及家禽生鲜上市工作。

3.开展市场开办方约谈会。高明对辖区内市场开办方进行集中约谈,解读了《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和告诫市场开办方要落实好责任,严把准入关,要求各经营者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勿忽视食品安全,触犯法律底线,要认真落实家禽生鲜上市工作以及非活禽限制区农贸市场落实“1110”制度,及时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三)专项补贴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为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效应,规范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我市家禽生鲜上市工作顺利实施,针对家禽集中屠宰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情况,市农业局在会同市财局初步完成2016年家禽屠宰补贴清算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从2017年“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家禽屠宰企业经营补贴,联合下发了《2017年佛山市家禽屠宰补贴申报指南》,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家禽集中屠宰企业进行申报。近期,初步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待完成公示后组织各区做好有关补贴发放工作。高明区印发了《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家禽集中屠宰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为补贴工作落实提供切实可行的办法。

(四)强化措施,实施督查暗访和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市、区食安办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省食安办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全省活禽经营市场休市前后联合执法行动的紧急通知》(粤食安办明电〔2017〕1号),开展活禽经营市场休市前后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市范围内的家禽经营市场,包括活禽批发市场、活禽零售市场、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生鲜家禽产品经营市场等及周边地区组织开展多次督查暗访及联合执法检查,检查活禽批发市场、活禽零售市场的清洗消毒措施、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存栏等落实情况,及市场内及周边、居民区内巷、出租屋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活禽情况1月16-20日,市食安办组织市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住建、卫生、流管办等开展了六期联合执法和督查暗访,检查了全市20多个市场及餐饮单位,并及时将检查情况通报至各区人民政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整改情况报告上报,同时加大巡查执法和宣传力度,确保休市期间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区、各职能部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持定期执法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及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打击家禽违法经营行为高压态势

(五)落实制度,严防禽流感疫情

针对禽流感防控工作形势,根据省食安办及市防控办通知要求,我市活禽经营市场1月休市10天(1月16-25日),2月休市7天(2月16—22日),3月休市3天(3月16-18日),4月以后每月15日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在日常检查中,督促市场开办方和活禽经营者严格按照《广东省活禽经营市场“1110”防控措施技术要求》,严格执行“一日一清洁、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零存栏”,依法查处将未经宰杀的活禽带出零售市场或者将当天未售完的活禽滞留在零售市场等情形严格按禽流感防控的要求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清洗消毒记录资料台账完善,督促各经营者认真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为配合“1110”制度落实,禅城区及时向市场管理方、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档主补充消毒药物,指导其严格执行有关清洁卫生消毒制度,实行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常态化、结合定期集中消毒,共发放170箱消毒药物、消毒工具1000多套以及1000多份消毒指引等宣传资料,并每天派出官方兽医人员指导消毒工作情况,做到每天早晚消毒一次,建立消毒台帐。

(六)加强宣传发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在活禽经营市场休市期间,为加强市民对休市工作和家禽“集中屠宰、统一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区、各部门结合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了多次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各区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以及在市场内张贴宣传海报的方式,宣传禽流感防控知识,通过正面宣传购买正规渠道屠宰的生鲜家禽,引导市民科学认识生鲜鸡,切实提高市民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各区、各部门在整治巡查、行政执法中耐心细致地做好市场开办者、家禽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对《食品安全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普知识进行宣教和释疑解惑,宣传“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其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市场开办者、家禽经营者执行政策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关于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问题

目前,佛山市五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基本上已取消活禽经营交易,实行家禽生鲜上市工作,全市人口覆盖率为27.8%。20171月,根据省食安办主任骆文智在全省加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要求:“人口密集的、条件成熟地区争取在当前工作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可行性,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市食安办随后向各区、各有关部门印发《佛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佛食安办〔2017〕8号),要求各区根据家禽生鲜上市工作开展以来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研究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下称“扩大限制区”)。但各区一致提出扩大限制区容易对家禽产业产生冲击、引起社会经济矛盾及市民的饮食消费观念相抵触等问题,扩大限制区计划需要再做进一步的利弊考量。市食安办通过多次到各区走访调研,以及在近期专题工作会议上再次进行讨论研究,各区均表示保持今年不考虑扩大限制区意见。经报市政府同意,按照各区意见今年暂不扩大限制区范围。

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

目前我市家禽生鲜上市工作稳步推进,家禽市场经营秩序总体良好,但仍有个别地区存在活禽经营市场“1110”措施不落实,活禽经营限制区市场及周边存在违规宰杀销售活禽、病死家禽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问题,增加了H7N9等流感疫情发生的风险。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及省、市的最新批示精神,深化和完善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住建、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统一思想认识,厘清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分工,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家禽生鲜上市工作部署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家禽生鲜上市工作。

(二)进一步推动综合整治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佛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情况,做好家禽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工作,依申请对活禽经营户进行经营范围变更,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家禽等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经营场所落实家禽产品准入等相关管理制度,签订相关承诺书,确保经营、加工和使用的家禽肉品来自集中屠宰点,并附有“三证”及屠宰企业统一标识。深入开展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活禽交易市场“1110”制度。            

(三)进一步提升查处力度。督促各区、各部门继续加强划定的活禽经营限制区巡查力度,采取定期执法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的形式,防止违规销售活禽行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家禽生鲜上市巡查。认真部署并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经营活禽、未经检验检疫家禽产品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严格按照《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规范家禽经营市场秩序,确保家禽产品质量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推动各区、各部门结合佛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程”的工作要求,加强家禽生鲜上市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展丰富多样、寓教于乐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对新《食品安全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科普宣教工作,逐步提高消费者对生鲜家禽上市工作的接受程度和满意度。加强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及时妥善应对舆情,做好广大市民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

进一步研究可行方案根据《佛山市推进家禽集中屠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2015年12月31日试点工作结束后,是否扩大限制区域范围,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研究制定”。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由卫生计生局、市农业局按照部门分工,制定我市扩大限制区范围的具体时间表并上报市政府,市食安办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我市扩大限制区范围的具体时间表,会各区、市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家禽生鲜上市可行方案。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29

 主题词:集中屠宰 冷链配送 生鲜上市   

联系人及电话:石唯廷,0757-82789903

抄送:市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