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2016版)已经市政府批准施行,目录明确了我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类别,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现在都讲依法行政,那么我市制定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有什么法律依据?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要求制定《佛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落实监管要求。
二、为什么要制定禁止目录呢?
我国食品种类繁多,其中大多数食品类别和食品品种生产工艺要求较高,食品安全风险大。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质量控制能力较差,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的能力,因此,明确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品种,可有效降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同时,根据我市食品产业发展状况,明确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大生产设备、设施的投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逐步达到生产许可的条件,可促进我市食品行业的转型升级,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制定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还有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利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有效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及时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
三、禁止目录的编制原则是什么?
食品小作坊是农产品深加工的重要方式,投资少、规模小、见效快、经营灵活,不仅能够解决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也为城乡居民的生活提供了很多方便,是我市食品行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具有佛山地方风味的小作坊食品,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在百姓餐桌上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更成为岭南传统文化的一种载体,传递着饮食文化、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因此,这也决定了我市食品小作坊将长期存在。但是,大多数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简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较低,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有必要加强管理。因此,我市目录的制定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既要加强监管,保证安全,又要引导规范,方便群众。
(二)尊重传统,切合实际,允许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生产低风险的食品品种,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三)科学研判食品安全风险,从严控制允许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品种,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小作坊取得生产许可证,逐步减少小作坊的数量,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
四、食品小作坊是指什么?食品小作坊能生产加工食品的范围有那些?
食品小作坊,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非现场制售,不提供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佛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2016版)。目前,我市食品小作坊仅能加工烧腊、卤水熟肉、血豆腐、豆腐、豆腐泡和豆腐干等六类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