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1”,广东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8-06-27  信息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文字   

近日,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进会在广州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并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自2015年广东省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来,示范创建工作坚持突出高层统领,重视能力提升,细化创建标准,强化创新驱动。
  目前,广州、深圳和佛山市分别成为第二、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珠海、中山、江门、惠州市成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南雄市、丰顺县等11个县(市、区)为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形成了“3+4+11”的创建格局。
  广东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骆文智指出,开展创建工作,就是要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旨在通过试点,鼓励基础较好的地区先行先试,并通过示范引领,提升各地区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各地市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示范创建工作作为保障民生、提高能力、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突出抓好重点难点任务的落实。搞创建工作,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风险防控等体系建设;通过强化队伍建设、专项整治、执法办案等,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积极打造食品产业集群,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推行先进管理体系,通过放管服,推动产业升级;强化措施保障,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凝聚创建合力,强化督促指导,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